金鸿控股: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2020-02-17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因资金周转困难,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
券的本金 394,374,600.00 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 元,合计
金额为 434,374,600.00 元。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自行向全部债券持有人
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
二、债务偿还进展情况
(一)资金偿付的情况
1、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自行向“15 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
的 15%(即人民币 1.1475 亿元,因“15 金鸿债”持有人东莞证券已申请强制执
行,其本金总额的 15%,即人民币 525 万元暂未支付)。
2、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自行向“15 金鸿债”全部持有人支付了本金
总额的 20%(即人民币 1.6525 亿元,包括 9 月 12 日应支付给“15 金鸿债”持有
人东莞证券的 15%本金)及 35%本金对应的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利息(即人民币 0.31090 亿元,利率为 9.5%)。
(二)其他说明
“15 金鸿债”剩余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根据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进展的后续
交易款项进账情况确定,具体偿付金额及时间另行安排。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
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及债券兑付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