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独立意见2021-08-1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金鸿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在就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
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 10 月份向关联方出售华北公司,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股
权转让后,公司对华北投资公司的原有债权形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
明确了相应还款计划且约定了还款时间,并由中油新兴提供了担保。我们还将持
续对上述事项保持密切关注,加强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调,同时要求管理层随时
关注担保方资金资产及经营状况,努力减少相应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权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斌、敬云川、张帆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