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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因资金周转困难,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

券的本金 394,374,600.00 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 元,合计

金额为 434,374,600.00 元。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自行向全部债券持有人

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

    二、债务偿还进展情况

    (一)资金偿付的情况

     1、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自行向“15 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

的 15%(即人民币 1.1475 亿元,因“15 金鸿债”持有人东莞证券已申请强制执

行,其本金暂未支付)。

     2、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期间,公司已自行向“15 金鸿债”

持有人支付了 20%的债券本金及 35%本金对应的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利息(利率为 9.5%),并向东莞证券划付了相应的和解金额,上述各

项本息合计金额共计人民币 1.9634 亿元。

     3、公司根据最新的清偿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开始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原

债务本金 10%及相应利息和原债务本金 55%及相应利息。

    2020 年公司根据清偿协议的签署情况并依据清偿协议约定,及时向相关持有
人支付了 10%的原债务本金 0.7582 亿元及该本金相应利息 0.1632 亿元,合计人

民币 0.9214 亿元。已陆续向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

的持有人支付了 1.2810 亿元。

    4、2021 年 3 月 10 日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通过司法扣划 3164 万元,2021 年

3 月 22 日退回扣划金额约 1047.72 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 2116.28 万元,该笔金

额支付完毕后,东莞证券所对应的相关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

    5、公司根据最新的债务清偿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自行向签订了最新

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并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

3,452.04 万元。

    6、2021 年 7 月公司陆续与 “15 金鸿债”剩余未签署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

的 3 家持有人签署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公司于 7

月 28 日向上述三家持有人支付了债务本金 10%及 10%对应的相应利息共计 81.21

万元;同时向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上述债务持有人支

付共计 89.14 万元,向选择方案二展期的上述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

29.81 万元。

    (二)其他说明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与“15 金鸿债”全部持有人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

或和解协议,共计 48 家,上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本金占“15 金鸿债”总额的

100%。其中,选择方案一(打 6 折一次性偿付)的持有人占比     37.596%,选择方

案二(展期偿还)的持有人占比 58.029%,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签署执行和解协

议)占比 4.375%。

     公司已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截至目前阶段的

资金偿付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部完成选择方案一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偿付

工作,及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第一期本息的偿付工作。

     我公司目前正在通过处置部分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

资金。截至目前,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处于整体收尾阶段,后续交易款项正在逐

步回收中。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

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及债券兑付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