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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01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四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82809445-8018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授权委托书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
             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
   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