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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分别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张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曹斌、敬云川、张帆,主任委员:曹斌。
    提名委员会成员:敬云川、张帆、曹斌,主任委员:敬云川。
    审计委员会成员:曹斌、敬云川、张帆,主任委员:曹斌。
二、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注重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资料和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
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报
告期内,所以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积极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参加股东
  姓名                                     缺席(次)
              (次)     (次)     (次)            自参加会   大会情况
                                                          议
曹 斌     5            5          0        0          否         2
敬云川    5            5        0          0          否         2

张 帆     5            5        0          0          否         2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我们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21 年 4 月 29 日,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关于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度及担保、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新增对外关联担保预计、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
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等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6 日,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0 日,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21 年 12 月 31 日,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份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行使相应表决权。
    2、充分提示并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往来账款清理、关联交易进展、财务运
作动态等情况,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快相关重点工作推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
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始终重视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督导公司相关管理层、相应部
门积极履行各项职责,保证涉及人员、机构等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充分重视和关注各监管部门的业务通知和监管意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
行落实有关监管意见建议,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并及时与监管方进行充分沟通反
馈。
    5、要求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层注意吸收听取中小投资者诉求,进一步做好
来电来访的答复工作,更好地保证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6、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培
训,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
    7、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义务,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按照
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登记事项,并承诺在职期间不持有并买卖公司股票,有效地避
免了内幕交易及敏感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项的发生。
五、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过
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编制要
求,与公司管理层见面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
的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1 年
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汇报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
计进展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就年报披露时间调整情况进
行了沟通。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又召开第二次会议,对重要事项交换
了意见,就财务报告进行了表决,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们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斌、敬云川、张帆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