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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4-04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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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978,111,711.16          905,782,412.74                      11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8,732,634.41            43,563,790.81                     21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8,081,531.42            40,967,289.02                     237.0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80,807,230.17          -714,782,711.60                     -135.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4                      2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4                      2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                    1.96%                        2.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9,068,518,660.69        32,710,619,895.00                      1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17,603,346.06         3,275,102,871.67                       4.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4,881.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1,047.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4,825.64

合计                                                                    651,102.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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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69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87%     259,640,320                 0   质押    259,138,263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7%     163,947,793                 0   质押     85,062,792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4%     145,514,369                 0   质押    145,514,36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其他                 2.65%      27,645,000                 0
用账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其他                   2.3%     24,000,000                 0
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     23,000,000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其他                 1.84%      19,200,000                 0
回专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其他                 1.84%      19,184,526                 0
易担保证券账户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
                                 其他                 1.08%      11,327,177                 0
用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11,326,570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59,640,320    人民币普通股             259,138,263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3,947,793    人民币普通股              85,062,792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45,514,369    人民币普通股             145,514,36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27,6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用账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
                                                                 2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19,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回专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9,184,526    人民币普通股
易担保证券账户


                                                                                                                        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
                                                                     11,327,177    人民币普通股
用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
                                                                     11,326,570    人民币普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中,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
明
                                    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涉及约购交易的
股份数量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阳光集团承诺按约定购回上述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270,967,497股(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1,132.7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5%(上述详情参见公司2014-021号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涉及购回约购交
易的股份数量7,888.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6%;报告期后,涉及购回约购交易的股份数量2,764.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2.6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215,592,793股(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20.65%(上述情况参见公司2014-021、028、045号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福建康田实业集团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涉及购回约购交易的
股份数量255.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4%;报告期后,涉及购回约购交易的股份数量1,92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康田实业持有公司164,714,3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78%(上述情况参见公司2014-021、045号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约定式购回交易涉及股份                                     本报告期末持股
     股东                                                                     不包括约定              包括约定
              融资涉及   占比     回购涉及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式购回                 式购回
  阳光集团     400.00    0.38%                            1,132.72   1.08%      25,964.03   24.87%    27,096.75   25.95%
  东方信隆                          7,888.50   7.56%      5,164.50   4.95%      16,394.78   15.70%    21,559.28   20.65%
  康田实业                           255.50    0.24%      1,920.00   1.84%      14,551.44   13.94%    16,471.44   15.78%
     2014年4月至本报告披露日内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约定式购回交易涉及股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持股
     股东                                                                      不包括约               包括约定
              融资涉及   占比     回购涉及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定式购回                式购回
  阳光集团                                                1,132.72    1.08%     25,964.03    24.87%   27,096.75   25.95%
  东方信隆                          2,764.50   2.65%      2,400.00    2.30%     19,159.28    18.35%   21,559.28   20.65%
  康田实业                          1,920.00   1.84%            0     0.00%     16,471.44    15.78%   16,471.44   15.7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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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期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702,890,660.99元,增幅66.06%,主要是本期销售房款和融资净额增加所致;
       2、本期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247,200,002.34元,增幅31.18%,主要是本期合作项目相关款项增加所致;
       3、本期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089,633,847.87元,增幅100%,主要是受本期期末预缴税金列报影响所致;
       4、本期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227,200,000.00元,增幅75.25%,主要是本期短期融资增加所致;
       5、本期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8,938,816.82元,减幅81.79%,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年末职工薪酬所致;
       6、本期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887,378,141.84元,增幅953.08%,主要是受本期期末预缴税金列报影响所致;
       7、本期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45,054,273.85元,增幅106.32%,主要是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8、本期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1,225,964,109.17元,减幅41.09%,主要是本期归还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所致;
       9、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735,500,000.00元,增幅30.66%,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在一年内到期增加所
致;
       10、本期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2,528,600,000.00元,增幅30.30%,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融资增加所致;
       1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72,329,298.42元,增幅118.39%,主要是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增加
所致;
       12、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06,165,986.87元,增幅132.52%,主要是随房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3、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86,388,764.15元,增幅84.99%,主要是随房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4、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4,951,239.20元,增幅73.58%,主要是随房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5、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2,766,976.13元,增幅67.37%,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业务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6、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864,747.37元,增幅41.17%,主要是随利润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7、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66,024,518.57元,减幅135.1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快速发展需
要增加土地储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18、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31,494,928.17元,增幅98.12%,主要是本期回购股权支付款比
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9、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73,257,036.26元,增幅40.45%,主要是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
于2013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2、2014年3月,公司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旨在进军智能家居、
社区服务市场,进一步升级公司物业服务的智能化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宜居、宜业功能,实现公司从传统
地产开发到地产开发与科技服务并行的“智慧地产”的产业升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工作在落实过程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告编号:2014-029;披露网站:巨潮
关于公司与星网锐捷战略合作的公告        2014 年 03 月 14 日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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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任何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阳光集团、                                           2013 年 09 月 14 房地产为公司
                                   经营的房地产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正在履行中
资时所作承诺         吴洁女士                                           日                 主营业务期间
                                   成竞争的业务、企业。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以后,未来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
                                                                        2012 年 06 月 14
                     阳光城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日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至少有一次
                                   现金红利分配。

                                   不为 2012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 2012 年 07 月 24
                     阳光城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日
所作承诺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阳光集团、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承诺按
                                                                        2013 年 03 月 29
                     东方信隆、 约定一年内购回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                           12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日
                     康田实业      交易进行融资的股份。

                     阳光集团、 在阳光集团及吴洁女士增持公司股票
                     东方信隆、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东 2013 年 10 月 31 2014 年 1 月 14
                                                                                                          正在履行中
                     康田实业、 方信隆、康田实业同时承诺在阳光集团 日                      日起六个月
                     吴洁女士      增持公司股票期间不增持公司股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