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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5-17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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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020,094,155.88              46,229,436,628.15                          3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17,337,268.80               6,422,681,646.63                           3.0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21,639,779.04                      -13.37%        8,109,781,835.16                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750,158.94                       -27.14%          668,590,741.89                 0.8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6,442,568.09                       -30.28%          660,961,961.04                -1.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17,893,854.14               47.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38.89%                    0.21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35.29%                    0.20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3%                    -8.82%                  10.01%                -9.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8,249.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39,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86,111.1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584,295.31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827,260.2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56,571.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6,208.10

合计                                                                    7,628,780.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27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88%   709,136,962                 0      质押    709,136,962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15%   555,904,860                 0      质押    553,904,86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0%   411,785,923                 0      质押    410,660,920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中粮信托
                                    其他                5.42%   175,746,923      175,746,923
-中粮新竹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天弘基金定增
                                    其他                3.86%   125,219,683      125,219,683
36 号新阳光资产管理计划

新华基金-华夏银行-新奥-阳光城
                                    其他                3.05%    98,857,642       98,857,642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1%    81,474,005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
                                    其他                2.45%    79,543,057       39,543,057
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财富-工商银行-新阳光 1 号专
                                    其他                1.76%    57,117,750       57,117,750
项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
                                    其他                1.76%    57,117,750       57,117,750
托-增利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709,136,962 人民币普通股       709,136,962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55,904,860 人民币普通股       555,904,86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785,923 人民币普通股       411,785,92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1,474,005 人民币普通股        81,474,005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
                                                                     42,980,847 人民币普通股        42,980,847
鑫众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
                                                                     42,843,080 人民币普通股        42,843,080
鑫众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92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21,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陈凯                                                                 17,953,731 人民币普通股        17,953,731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兴证资管鑫众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兴证资管鑫众 5 号集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产管理计划为控股股东员工增持计划,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127,269,631.68      3,960,624,456.22      79.95% 本期融资净流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661,020,257.84      1,000,201,541.09     166.05% 本期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合作方往来款增加所
                                                                          致
其他流动资产          1,672,104,313.20      1,064,256,468.94      57.11% 本期预缴税款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234,004,787.79                            不适用 本期新增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515,709.38          3,150,308.79     -51.89% 本期费用摊销所致
短期借款             12,933,400,000.00      4,864,408,380.00     165.88% 本期房地产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388,498,053.03                            不适用 本期部分工程结算采用商业汇票方式所致
预收款项             18,271,487,635.18     13,469,512,705.18      35.65% 本期房地产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9,863,838.44        53,417,841.70      -44.09% 本期支付上年年末职工薪酬所致
应付利息                424,267,254.27       176,074,174.64      140.96% 本期末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118,575,472.80        10,607,406.88     1017.86% 本期末计提2014年股利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224,343,055.56      7,485,213,055.56     -30.20% 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借款所致
负债

应付债券              4,711,824,798.66                            不适用 本期新增发行债券所致
实收资本              3,241,748,835.00      1,284,235,534.00     152.43% 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资本公积                163,798,198.44      2,388,259,813.72     -93.14% 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回购合作项目少数
                                                                          权益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066,427,965.06       655,917,542.37       62.59% 本期合作项目少数权益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                345,268,511.72       253,902,064.00       35.98% 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1,365,117.74          6,570,085.82      72.98% 本期融资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6,913,312.14       27,615,616.94       不适用 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
                                                                          所致
营业外收入               10,056,557.73        14,771,491.51      -31.92% 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3,144,940.15        52,637,140.64      -94.03% 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17,893,854.14    -4,448,746,286.48      47.90% 本期售房款增加及土地支出减少所致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74,991,325.51      -772,868,691.40     -77.91% 本期主要系取得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698,838,429.99      5,096,334,026.48      31.44% 本期融资净额增加所致


                                                                                                                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005,955,306.29    -125,059,903.86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及融资活动净流入
增加额                                                                    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2015年4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
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发行公司债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8亿元,拟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总额不超过20亿元;2015年4月2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的相关事宜。
    2015年7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上述公司债分二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
行工作已于2015年7月3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5.18%/年;第二期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13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票面利率为5.40%/年。
    2015年7月30日,非公开公司债2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已全额完成,票面利率为8%/年,并于201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债券发行登记。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5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5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5年10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3、2015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2015年9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方案
的议案》等发行公司债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0亿元;2015年9月17日,公司2015年第十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公司债正在募集发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阳光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04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阳光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09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任何与公                      房地产为公
                     阳光集团、吴洁女                                         2013 年 09 月
                                        司经营的房地产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司主营业务   正在履行中
                     士                                                       14 日
                                        构成竞争的业务、企业。                                期间

                                        承诺函出具日的现有房地产项目因违
                                        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或产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被征缴土地闲置费、
                     阳光集团、吴洁女                                         2014 年 04 月 公司存续期
                                        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                                 正在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士                                                       08 日           间
                                        公司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
资时所作承诺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
                                        吴洁女士共同向公司即时进行无条件
                                        的全额补偿。

                     民生加银基金-
                     民生银行-中粮 其认购的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2014 年 11 月
                     信托-中粮新竹 股股票 70,298,769 股自股票上市之日                        12 个月      正在履行中
                                                                              06 日
                     二号集合资金信 起 1 年内不进行转让
                     托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以后,未来连续三年内,以现金
                                                                              2015 年 04 月
                     阳光城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03 日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至少
                                        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不为 2012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 2012 年 07 月
                     阳光城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24 日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在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吴洁女士拟
所作承诺
                                        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增持公司股票
                     阳光集团、东方信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014 年 10 月
                     隆、康田实业、吴                                                         12 个月      正在履行中
                                        并按约回购历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13 日
                     洁女士
                                        涉及股权,上述承诺对象同时同期增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

                     阳光集团、东方信
                                      自公司复牌之日(2015 年 7 月 15 日)
                     隆、康田实业、吴                                     2015 年 07 月
                                      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洁女士、全体董监                                     10 日
                                      票
                     高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