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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6-05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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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32,623,302.24         1,858,770,500.91                        2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335,085.80           179,889,849.57                        -3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1,085,476.05           180,042,350.81                        -32.7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60,698,287.52           766,428,734.97                       -251.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6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                    2.76%                         -1.7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2,496,785,171.56        70,173,296,581.34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198,171,536.11        12,014,479,382.80                         1.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442.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8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17,423.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371.23

合计                                                                  3,249,609.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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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5,41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5%      730,519,480     730,519,480     质押       730,519,400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2%      709,136,962                     质押       695,136,962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3%      555,904,860                     质押       554,944,86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7%      411,785,923                     质押       410,648,423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中粮信托
                                   其他               4.34%      175,746,923
-中粮新竹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天弘基金定增
                                   其他               3.08%      124,749,483
36 号新阳光资产管理计划

新华基金-华夏银行-新奥-阳光城
                                   其他               2.32%       93,857,642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1%       81,474,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
                                   其他               1.26%       51,062,854
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
                                   其他               1.06%       42,980,847
鑫众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709,136,962 人民币普通股            709,136,962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55,904,860 人民币普通股            555,904,86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785,923 人民币普通股            411,785,923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中粮信托
                                                                        175,746,923 人民币普通股            175,746,923
-中粮新竹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天弘基金定增
                                                                        124,749,483 人民币普通股            124,749,483
36 号新阳光资产管理计划

新华基金-华夏银行-新奥-阳光城
                                                                         93,857,642 人民币普通股             93,857,642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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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1,474,005 人民币普通股        81,474,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
                                                                     51,062,854 人民币普通股        51,062,854
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
                                                                     42,980,847 人民币普通股        42,980,847
鑫众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
                                                                     42,843,080 人民币普通股        42,843,080
鑫众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股东中,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兴证
                                   资管鑫众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控股股东员工增持计划、兴证资管鑫众 3 号集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
                                   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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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16,760,000.00                 0    16,760,000.00        100% 本期收款方式增加银行汇票所致

                                                                                       主要由本期缴纳土地竞拍保证金以
其他应收款           2,882,183,302.75 1,733,944,504.94 1,148,238,797.81      66.22% 及按比例承担合作项目相应支出所
                                                                                       致

其他流动资产         1,183,052,718.98   899,190,348.99   283,862,369.99      31.57% 本期预缴税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13,193,449,679.63 9,754,593,062.62 3,438,856,617.01      35.25% 本期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主要由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职工
应付职工薪酬
                       17,302,169.58     67,588,345.95    -50,286,176.37     -74.40% 薪酬所致

应付利息              605,071,576.45    427,511,012.95   177,560,563.50      41.53% 主要由本期债券计提利息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6,001,084,000.00 4,245,350,000.00 1,755,734,000.00      41.36% 本期长期借款一年到期增加所致
动负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成本             1,555,837,039.07 1,172,006,103.69   383,830,935.38      32.75% 主要由本期随着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0,836,327.53        811,885.40    10,024,442.13    1234.71% 主要由本期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由本期土地及工程款相关支出
                    -1,160,698,287.52   766,428,734.97 -1,927,127,022.49    -251.44%
金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35,712,901.03     -8,409,262.85    -27,303,638.18 -324.69% 主要由本期投资净支出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585,267,560.59   968,842,769.80 -2,554,110,330.39    -263.62% 主要由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金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公司债
    (1)2016年1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发行公司债
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60亿元;2016年2月1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2)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发行公司债
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6亿元;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2、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3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委托上海
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该计划上限不超过9亿元;2016年3月18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成立完毕,总规模9亿元,目前处于定期报告敏感期,禁止买卖公司股
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阳光城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1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阳光城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阳光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 年 03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任何与                   房地产为公
                       阳光集团、吴                                                  2013 年 09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 公司经营的房地产业务构成竞争                     司主营业务
                       洁女士                                                        月 14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企业。                     期间
                                      诺

                                                   承诺函出具日的现有房地产项目
                                                   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害公司利
                                                   益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征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阳光集团、吴                    缴土地闲置费、被无偿收回国有建 2014 年 04      公司存续期   正在履行
                                      其他承诺
资时所作承诺           洁女士                      设用地使用权),对公司因此产生 月 08 日        间           中
                                                   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福建阳光集
                                                   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吴洁女
                                                   士共同向公司即时进行无条件的
                                                   全额补偿。

                                                   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                   在公司本次
                       阳光城、阳光                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                 发行完成当
                                                                                     2014 年 04                正在履行
                       集团、东方信 分红承诺       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期实现                   年及发行后
                                                                                     月 08 日                  中
                       隆                          可分配利润的 15%;股东承诺在未                 第一个会计
                                                   来审议公司相关现金分红议案时                   年度


                                                                                                                          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
                                    募集资金使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2015 年 12                  正在履行
                     阳光城                                                                     12 个月
                                    用承诺       近 12 个月内亦未进行股配售、申 月 02 日                  中
                                                 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债等高风险投资及不对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上海嘉闻投                  其认购的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正在履行
                     资管理有限                  A 股股票 730,519,480 股自股票上                36 个月
                                    诺                                             月 31 日               中
                     公司                        市之日起 3 年内不进行转让。

                                                 不为 2012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
                                                                                   2012 年 07             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阳光城         其他承诺     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36 个月
                                                                                   月 24 日               中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以后,未来连续三年内,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2015 年 04                  正在履行
                     阳光城         分红承诺                                                    36 个月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月 03 日                    中
                                                 30%,且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配。
所作承诺             阳光集团、东
                     方信隆、康田
                                                 自公司复牌之日(2015 年 7 月 15
                     实业及持 5%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7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6 个月    已履行
                     以上股东,吴 诺                                               月 10 日
                                                 公司股票
                     洁女士、全体
                     董监高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进度,以及
2016 年 1 -3 月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债券发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2016 年 1 -3 月         其他                其他                   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各类咨询。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林腾蛟

                                                                                    2016 年 4 月 29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