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8-27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
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调整了部
分股份(2,200 万股)的解质押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分公司的公司股份 22,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目的
(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华夏银行股份
办理解除
控股股东全 2018 年 11 有限公司福建
东方信隆 13,500,000 质押手续 2.18% 经营
资子公司 月 12 日 自贸实验区福
为止
州片区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
办理解除
控股股东全 2018 年 11 管理股份有限
东方信隆 8,700,000 质押手续 1.40% 经营
资子公司 月 13 日 公司福建省分
为止
公司
合计 22,200,000 3.58%
上述质押事项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709,136,962 股
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1%),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672,004,461 股(占公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6.59% ); 东 方 信 隆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为
620,370,947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5.32% ), 累 计 已 质 押 的 股 份 数 为
601,892,7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86%);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411,785,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7%),累计已
质押的股份数为 399,073,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85%)。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部分购回交易委托书;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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