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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2.58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9.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92.8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41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
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圣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不超过9.6亿元的贷款,期限
36月,作为担保条件:成都圣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
公司西昌锦瑞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锦瑞光置业”)以名下部分项目土地
提供抵押,成都圣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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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三)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四)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
大道1段381号;
       (五)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其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成都圣华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098.15                             191,868.57
负债总额                                   184,875.49                             186,608.50
长期借款                                    64,200.00                                         -
流动负债                                   120,675.49                             186,608.50
净资产                                              222.66                            5,260.07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588.41                                 17,046.90
净利润                                          3,255.02                              5,034.09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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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018]D-0113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成交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
所属公司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用途
成都圣华              双国用(2008)第 双流县华阳街
             16.8                                   81,334.53   4.85   18.8%    住宅
  房地产                    250 号         道办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提供
不超过9.6亿元的贷款,期限36月,作为担保条件:成都圣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在建
工程提供抵押,西昌锦瑞光置业以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成都圣华房地产100%
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成都圣华房地产的
资金配套能力,且成都圣华房地产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
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
小。同时成都圣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西昌锦瑞光置业以名下部
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且成都圣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对成都圣
华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2.58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9.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92.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75.1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4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3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4.33%。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
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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