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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9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北京福兴
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拟接受百瑞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提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
司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泛置业”)为本信托计划承担共
同还款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特顺
房地产”)以其持有的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福兴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6月2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三山新新家园四区2号楼1316室;
    (五)法定代表人:宫铁军;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600.24                           369,232.29
负债总额                                      377,139.82                           292,978.13
长期借款                                      120,000.00                                       0
流动负债                                      257,139.82                           292,978.13
净资产                                              460.42                             76,254.15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
净利润                                         -1,502.01                               -2,209.32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150号

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产权用途          面积(㎡)                备注
               高科东路777弄1                                       抵押物具体清单以房管部门
上海MODO项目                         商办         办公:27,040.84
                   幢8号                                              核发的权利证书记载为准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拟接受百瑞信托提供的 7 亿元贷
款,期限 12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以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为本信托计划承担共
同还款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以其持有的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
北京福兴晟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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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北京福兴晟房地产
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北京福兴晟房地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
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同
时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为本信托计
划承担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以其持有的现房提供抵押担保。
故本次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83.7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4.20%。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
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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