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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9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启东富利
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拟接受中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提供的6.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
公司子公司绍兴光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光越房地产”)作为共同
债务人,且以其土地提供抵押,绍兴光越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启东富
利腾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
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一)公司名称:启东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
    (三)注册资本:6,123万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宋友强;
    (五)注册地点:启东市东海镇新丰街66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潢材料销
售,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
股权,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启东富利腾房地产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7,027.31                            185,803.81
负债总额                               190,571.33                            141,496.17
长期借款                               124,000.00                                24,990.00
流动负债                                    66,571.33                        116,506.17
净资产                                      46,455.98                            44,307.64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44.03                         -2,148.34

   以上 2017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 F【2018】D-0227

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情况:
                 成交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所属公司                          土地位置                 容积率          土地用途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东至地限线,南
绍兴光越房地          越城区(镜                                            居住用地
                                 至现状河流,西                     不少
产开发有限公    10.39 湖)绿洲路                   55,733   1.5-1.6       (可兼容商
                                 至现状河流,北                     于30%
      司              一号地块                                              业用地)
                                   至洋江西路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拟接受中信信托提供的 6.2 亿元
贷款,期限 24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子公司绍兴光越房地产作为共同债务人,
且以其土地提供抵押,绍兴光越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启东富利腾房地
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启东富利腾房地产
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启东富利腾房地产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
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
险较小。同时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子公司绍兴光越房地
产作为共同债务人,且以其土地提供抵押,绍兴光越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
本次公司对启东富利腾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83.7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4.20%。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
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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