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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30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耀
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拟接受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提供不超过1.3
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地
块及后续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
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
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一)公司名称: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5月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A座915室;
     (五)法定代表人:颜龙;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利璟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81.97
负债总额                                                                             2,737.47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2,737.47
净资产                                                                              16,844.50
                                                          2018 年 5 月-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642.03
    注: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成交价                                    出让面积 容积          绿地 土地
    所属公司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亿元)                                    (平方米) 率            率 用途
                            辽(2018)沈阳市
沈阳光耀恒荣房地                             沈阳市铁西区                                 住宅
                    1.68      不动产权第                      8,398.81        2.0   30%
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九东路 1 号                                用地
                                9000162 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拟接受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耀恒荣房地
产以其名下地块及后续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
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2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沈阳光耀恒荣房地
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同时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并以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名下项目土地及
后续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对沈
阳光耀恒荣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83.7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4.20%。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
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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