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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5.06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41.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4.64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62.9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79.7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904.8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慈溪华
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接受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提供4.8亿元的融资,期
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持有慈溪华宇
业瑞房地产100%股权的重庆华宇业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业翔实业”)
75%股权质押(分别为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集团”)、宁波御
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御昌置业”)、宁波锐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锐鸿投资”)各自持有的25%股权),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25%的担保,且
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其余各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
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

                                     1
证担保,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
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 年 3 月 13 日和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
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19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
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
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亿元,已使用0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3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19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19年担保                       含本次公
                   2019年3月31               实际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公司名称                    计划额度(含                     告已使用
                   日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已调整额度)                     担保额度
慈溪华宇业瑞房地
                          7.98%         1.5        0       1.2        1.2        0.3
  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蒋杰;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62号(慈溪智慧谷科技广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销售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
产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持有其9%股权,欣利百腾(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3.5%的股权,宁波光煜
                                         2
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5%股权,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宁波御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宁波锐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宁波金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4.045%股权,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其0.955%股权。
    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207.15                               66,146.52
负债总额                                         2,262.67                            5,281.62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2,262.67                            5,281.62
净资产                                       60,944.48                               60,864.90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80.18                              -79.58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成交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土地用
 所属公司                       土地位置                         容积率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途

                                             3
                    浙(2018)
慈溪华宇业
                    慈溪市不   古塘街道界                           城镇住
瑞房地产开   5.8743                         48,636   1.60     30%
                    动产权第       牌村                             宅用地
发有限公司
                    0030631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持有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接受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提供4.8亿元的融资,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项目土地提
供抵押,持有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100%股权的重庆华宇业翔实业75%股权质押(分别
为重庆华宇集团、宁波御昌置业、宁波锐鸿投资各自持有的25%股权),公司为本次
融资提供25%的担保,且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其余各
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
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9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项目进展
顺利,偿债能力良好,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持有慈溪华宇业瑞
房地产 100%股权的重庆华宇业翔实业 75%股权质押(分别为重庆华宇集团、宁波御
昌置业、宁波锐鸿投资各自持有的 25%股权),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 25%的担保,且
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其余各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
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 1.2 亿元的连带责任

                                        4
保证担保,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慈溪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5.06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1.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61.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4.64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62.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32.04%。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7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4.83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3.77%。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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