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19
关于召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债券简称:18 阳光城 MTN002,债券代码:101800810,期限 2+1 年,发行金额
10.00 亿元,票面利率:7.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为该笔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为该笔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二、会议召开背景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2018 年 7 月 27 日缴款,期限 2+1 年,
发行金额 10.00 亿元。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行权,行权后存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考虑到合理使用债务融资工具能够帮助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本期债券的存续余额进行提前偿还。
三、持有人会议事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 年
版)》(以下简称“《会议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兑付“18 阳光
城 MTN002”触发了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条件。
中信银行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
案》。
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即 2020 年 8 月 14 日)16:30,
持有“18 阳光城 MTN002”的投资者(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账户)均有权出席
此次会议,并可以通过出具书面授权书(附件二)委托合格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
四、会议要素
(一)出席会议人员
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30(即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一工作日),持有
“18 阳光城 MTN002”的投资者均有权出席此次会议,并可以通过出具书面授权
书(详见附件二)委托合格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会议召集人
会议由“18 阳光城 MTN002”的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负责召集。
(三)会议议题
审议表决《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0:00。
(五)会议召开形式
非现场形式。
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修订议
案。持有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
修订议案。
五、参会程序
(一)“18 阳光城 MTN002”的持有人可向中信银行联系人索取有关会议资料。
(二)持有人出席持有人会议应提供的资料
1.持有人应于债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4 日)16:30 之前向银行间市场清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查询本机构当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00 前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发
送至中信银行联系人电子邮箱)。
2.持有人应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30 之前,将是否出席会议的回执(附
件三)发送至中信银行联系人电子邮箱。
3.其他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参会人员身
份证。
“18 阳光城 MTN002”的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或
未发送参会回执的,不得出席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六、表决方式
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
的 3 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持有人应于会议表决期限截止日(2020 年 8 月 20 日)
16:00 之前,将是否同意决议的回执(附件四)发送至中信银行电子邮箱,并于
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2020 年 8 月 24 日)日终前将原件寄达中信银行邮寄地
址。
七、特别提示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及
《会议规程》相关约定,即“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额应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过出席会议的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的,会议决议生效,并
对发行人、其他未出席该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以及在该持有人会议
上对该决议投票反对或弃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产生同等效力和约束力。请持
有人知悉。
八、联系方式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杨理、袁善超
电话:13560159959、010-89937926
邮箱:lingyangli_sh@citicbank.com
yuanshanchao@citicbank.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路 138 号 12 楼,凌杨理(收)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件:会议议案、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表决回执
附件一: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18 阳光城 MTN002”债券持有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债券简称:18 阳光城 MTN002,债券代码:101800810,期限 2+1 年,发行金额
10.00 亿元,票面利率:7.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为该笔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为该笔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2018 年 7 月 27 日缴款,期限 2+1 年,
发行金额 10.00 亿元。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行权,行权后存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考虑到合理使用债务融资工具能够帮助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本期债券的存续余额进行提前偿还。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 年
版)》(以下简称“《会议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兑付“18 阳光
城 MTN002”触发了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条件。
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公司召开本次持有人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讨论,公司
做出适当解释,并提请各位“18 阳光城 MTN002”的持有人审议并表决以下事项:
议案一:
关于提前兑付“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议
案
阳光城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18 阳光城 MTN001”,当前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到期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根据发行人资金整体预算规
划,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并支付对应的利
息。
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日:2020 年 8 月 27 日;
现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请各位“18 阳光城 MTN002”持
有人审议。
附 件二(请正反打印):
“18 阳光城 MTN002”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
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 阳光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会
议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该表决视为
本公司(本人)表决。
议案一: 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中对议案 进行修正。
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中对修正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
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该单位盖章。
附 件三: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参会 单位 职务 联系 传真 邮箱
人员 名称 电话
1.参会回执须加盖公章;
2.参会回执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有效。
附 件四: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阳光城 MTN002”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表决回执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对 2020 年 8 月 17 日
召 开 的持有人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 /本人对《关于 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
案》表决如下:
议案一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表决回执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有效;
4.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表决回执应由持有人签名;持有人为单位的,
本表决回执应由该单位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名。
持有人/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