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汕尾市万德隆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汕尾市万德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63.33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47.65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9.75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90.73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汕尾
市万德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市万德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10.02亿元,债权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资产江西省分公司”),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汕尾市万德隆以
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后续将以部分在建工程抵押置换土地抵押,汕尾市万德隆100%
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汕尾市万德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和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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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0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20.8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
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
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汕尾市万德隆投资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7月2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乐;
(五)注册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地段东侧建安综合楼1001号之一;
(六)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光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汕
尾市万德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黄生隆持有其9.1390%,汕尾市万德
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股权,刘贤芝持有其0.5%股权,唐小燕持有其0.3610%
股权;
汕尾市万德隆系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其余股东均不参与公司经营,仅收取固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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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洁(实际控制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云(实际控制人)
100%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生隆(实际控制人) 黄生隆(实际控制人)
100% 深圳市中粤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阳光城控股有限公司 生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唐小燕 生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刘贤芝 唐小燕
10%
100% 86.39% 3.61% 86.39% 10% 3.61%
唐小燕 惠州市光智实业有限公司 汕尾市万德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黄生隆 汕尾市万德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贤芝
51% 4%
0.3610% 35% 9.1390% 0.50%
汕尾市万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0,226.66 240,817.16
负债总额 180,601.85 241,379.20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180,601.85 241,379.20
净资产 -375.19 -562.04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12.63 -186.85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
F[2020]D-0143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粤(2019) 住宅、住宿餐
汕尾市万 汕尾市区红
汕尾市不动 饮、教育用地、
德隆投资 7 海东路北侧、 147419 5.31 25.1%
产权第 批发零售用地、
有限公司 香洲路西侧
0012201号 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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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汕尾市万德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10.02亿元,债权人为信达资产江西省分公司,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
汕尾市万德隆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后续将以部分在建工程抵押置换土地抵押,
汕尾市万德隆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汕尾市万德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
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
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
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
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汕尾市万德隆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汕尾市万德隆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后续将以部分在建工
程抵押置换土地抵押,汕尾市万德隆 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汕尾市万德隆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63.3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0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为其 他资 产负 债率 超过 70%的 控股 子公 司提供 担保 实际 发生 担保 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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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6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16.9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9.7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9.82%。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90.7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
资产 407.8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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