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5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63.33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47.6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9.7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90.7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合肥
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煜房地产”)拟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提供的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合肥光煜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
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合肥光煜房地产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
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合肥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3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蒋必强;
(五)注册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金斗路与云谷路交口东方蓝海A区2幢705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
(七)股东情况:安徽阳煜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阳光城
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合肥旭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中航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持有其100%股权;
合肥光煜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
(八)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2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3,870
负债总额 376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376
净资产 313,494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41
合肥光煜房地产系 2020 年 3 月设立公司,无 2019 年底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皖(2020)合肥市
合肥市滨
合肥光煜 不动产权第 住宅:2.2
湖区包河 住宅、商
房地产开 1152509号、第 商业:3.5
29.61 大道以东、 115,230 40% 业、幼儿
发有限公 1152514号、第 幼儿园:
万泉河路 园
司 1152519号、第 1.2
以南
1152520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拟接受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提供
的 20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合肥光煜房地产以其名下土
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
资金,合肥光煜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合肥光煜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
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合肥光煜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
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合肥光煜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
3
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合肥光煜房
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合肥光煜房地产为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合肥光煜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
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合肥光煜房地产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47.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6.94%。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9.7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82%。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90.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07.8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4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