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6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63.33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47.6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9.7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90.7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太仓
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拟接受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太仓支行”)提供的12亿元融资,期限
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
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3.96亿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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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荣华;
(五)注册地点:太仓市城厢镇郑和西路306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33%权益的子公司上海盛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太仓市万鑫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八)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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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106,157.97
负债总额 37,603.40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37,603.40
净资产 68,554.57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44.43
太仓市万鑫房地产系 2020 年 4 月设立公司,无 2019 年底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苏(2020)太 城厢镇陈
太仓市万鑫房
仓市不动产 门泾南、纵 不低于
地产开发有限 102,353 69,993 1-2 城镇住宅
权第8511538 二路东(西 37%
公司
号 地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拟接受工商银行太仓支行提
供的 12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以其名
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33%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太仓市万鑫房地
产提供 3.9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
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
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3.96亿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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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
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3.96亿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47.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6.94%。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9.7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82%。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90.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07.8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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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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