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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9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35.74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0.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11.3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4.82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31.94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
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隽泰房地产”)接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理道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大理道支行”)提供5.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24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隽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
对天津隽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产提
供2.7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相关主体、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2日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
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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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98.3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
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
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
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0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5亿元,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后,
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7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20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0年6月 2019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0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天津隽泰房地产
                       99.04%            3.5      0        2.75   2.75      0.75
 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谢琨;
       (五)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02号楼310室-88
(集中办公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七)股东情况:天津隽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兴佳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天津隽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持有其100%股权。
       天津隽泰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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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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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3,912.74                            389,033.30
负债总额                               379,754.84                            385,287.26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308,554.84                            315,087.26
净资产                                      4,157.90                              3,746.04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021.76                              -411.86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天津隽泰房                       天津市武清                                      城镇住宅
                    津武(挂)
地产开发有   19.58               区黄庄街泉       108,696     1.5      40%       用地、商服
                    2016-067号
  限公司                         尚路东侧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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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隽泰房地产接受天津银行大理道支行提供
5.5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 24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隽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
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天津隽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即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 2.7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天津隽泰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天津隽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
天津隽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
2.7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天津隽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公司对天津隽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

                                    4
产提供2.7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天津隽泰房
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35.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0.75%。公司及控股
子 公 司 为 其 他 资产 负 债 率超 过 70% 的 控股 子 公 司 提供 担 保 实际 发 生 担 保金 额 为
911.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40.77%。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4.8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72%。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31.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23.2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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