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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岐若企业管理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0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岐若企业管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57.45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42.4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8.44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68.3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东莞
市岐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若企业管理”)拟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提供的6亿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岐若企业管理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岐若企业管理该笔融资提
供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岐若企业管理提供1.9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岐
若企业管理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岐若企业管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
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莞市岐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4月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李小波;
       (五)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万江段28号之一阳光海岸1栋
1416室;
       (六)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寓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上
海岐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保利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
权;
       岐若企业管理系本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147.70
负债总额                                                                     80,177.49
长期借款
流动负债                                                                     80,177.49
                                        2
净资产                                                                    89,970.21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9.79
    注:岐若企业管理系2020年4月设立公司,无2019年底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成交
   所属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亿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或宗地号                  (平方米)
               元)
                                  东莞市万江街
东莞市岐若企         粤(2020)东                                         商服用地、
                                  道四环路与万
业管理有限公   16.31 莞不动产权                  27,865.79   3.5    35%   城镇住宅
                                  道路交汇处东
      司             第0087974号                                          用地
                                      南侧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岐若企业管理拟接受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提供的6
亿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岐若企业管理100%股权提供质押,公
司对岐若企业管理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岐若企业管理提供
1.9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岐若企业管理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岐若企业
管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岐若企业管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
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岐若企业管理开发的房地产
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岐若企业管理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
对岐若企业管理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岐若企业管理提供
1.9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岐若企业管理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岐若企业
管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3
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岐若企业管理为公司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岐若企业管理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岐若企业管理
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岐若企业管理提供1.98亿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岐若企业管理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岐若企业管理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
子公司岐若企业管理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57.4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87%。公司及控股
子 公 司 为 其 他 资产 负 债 率超 过 70% 的 控股 子 公 司 提供 担 保 实际 发 生 担 保金 额 为
742.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7.60%。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8.4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5.59%。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 发 生担 保金 额为 968.32亿 元,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合 并报 表归 属母 公司 净资 产
362.06%。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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