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上海光玺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上海光玺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56.1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8.5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2.1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6.84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上海
光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玺建设”)拟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松江支行”)提供的 7.5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上海光玺建设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光
玺建设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上海光玺建设该笔融资提供 49%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即公司为上海光玺建设提供 3.67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海光玺建设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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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光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 年 05 月 19 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四)法定代表人:张翼;
(五)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701 号 5 幢;
(六)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七)股东情况:上海光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上
海光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上海脑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
权)持有其 100%股权。
上海光玺建设系本公司持有 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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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094.16
负债总额 3,660.75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3,660.75
净资产 14,437.02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7.98
上海光玺建设系2020年5月设立公司,无2019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容积
土地位置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松江区佘山镇 22
街坊 38/4 丘【松
上海光玺建 沪(2020)松 容 积
江区佘山镇工业 科研设计
设发展有限 1.4455 字 不 动 产 权 63,905.20 率 ≤ 20%
区 SS-19-002 号 用地
公司 第 030291 号 1.2
(SJS90002 单元
27-02 号)地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上海光玺建设拟接受上海银行松江支行提供的
7.5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上海光玺建设以其名下土地及
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光玺建设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上海光玺建设该笔融
资提供 49%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上海光玺建设提供 3.67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上海光玺建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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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上海光玺建设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
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上海光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上海光玺建设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
光玺建设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上海光玺建设该笔融资提供49%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即公司为上海光玺建设提供3.67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海光玺建设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海光玺建设为公司持有 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上海光玺建设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
光玺建设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上海光玺建设该笔融资提供 49%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即公司为上海光玺建设提供 3.67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海光玺建设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上海光玺建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56.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
子 公 司 为 其 他 资产 负 债 率超 过 70% 的 控股 子 公 司 提供 担 保 实际 发 生 担 保金 额 为
72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2.4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4%。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 发 生担 保金 额为 946.84亿 元,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合 并报 表归 属母 公司 净资 产
354.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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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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