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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光勋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4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光勋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56.1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8.5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2.1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6.84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沈
阳光勋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勋恒荣房地产”)拟接受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大东支行”)提供的 2.6 亿
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光勋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
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光勋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即公司为光勋恒荣房地产提供 1.32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间接持有光勋恒荣房地
产 25.5%股权的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煦管理咨询”)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
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沈阳光勋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8月0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3,803.2562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颜龙;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21甲1( 2-14-2 );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沈阳腾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
权)持有51%股权,沈阳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光勋恒荣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谢倩倩
                                                                                              井水淼
                                                                                       51%                              李子豪          高旭
                                                                                              49%

                                     吴洁(实际控制人)
                                                                               福建永胜凯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                                                  50%
                                                                                                                       50%
                                                                                                               50%
                                                100%                                                   50%
           国务院(实控人)                                              1%             9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浙江欣恒阳管理咨询       上海皝旭企业管理有
                                             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

                                                100%                                             60%                                 4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      宁波光恒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浙江欣中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8.14%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
                                                100%               90%                                                10%
                限公司

                      90%            阳光城(辽宁)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50%
                                                                                        50%
                     100%


      沈阳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腾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49%                                         51%


                               沈阳光勋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538.45
负债总额                                                                        46,539.29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46,539.29
净资产                                                                              -0.84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84

   光勋恒荣房地产系2020年8月设立公司,无2019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城镇住宅
 沈阳光勋恒                         沈阳市铁西
                                                                               -普通商
 荣房地产开    4.380     TX-2020-01 区肇工南街    27,643.1     1.90     35%
                                                                               品住房用
 发有限公司                           88 号
                                                                               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光勋恒荣房地产拟接受建设银行大东支行提
供的 2.6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光勋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
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光勋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光勋恒荣房地产提供 1.32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金煦管理
咨询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
易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光勋恒荣房地产项目进展
顺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光勋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

                                          3
建工程抵押,公司对光勋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
光勋恒荣房地产提供1.32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间接持有光勋恒荣房地产25.5%股
权的金煦管理咨询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光勋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
工程抵押,公司对光勋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光
勋恒荣房地产提供 1.32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间接持有光勋恒荣房地产 25.5%股权
的金煦管理咨询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光勋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光勋恒荣房
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56.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2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2.4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4%。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6.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54.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4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