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 光 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4-1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6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 上
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 关
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敬东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基本情况
    1、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敬东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
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
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2、征集人基本情况
    刘敬东先生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
    刘敬东先生,汉族,1968 年 10 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国际法学博
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访问学者。1990 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
系法学专业毕业,1993 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
学位,2001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在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学习、工作。现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
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
国法学会 WTO 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首
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内外仲
裁机构仲裁员。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司证券代码:000671.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4371W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董事会秘书:徐慜婧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
    联系电话:021-80328765
    联系传真:021-80328600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2
理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公告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64 号)。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投
了赞成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4 月 30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2:00、下
午 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
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3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1)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
    (2)收件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编:200082
    (4)联系电话:021-803287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4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给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
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3、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5
          征集人:刘敬东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6
附件: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

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敬

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授权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
 1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

                   议案》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

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