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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董事会部分议案的说明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6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董事会部分议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逐项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为便于投资人及股东更加全面地了解议案
信息,现就部分议案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智博”)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后,不会
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
市地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 号)(以下
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相关规定。
    公司已按照《通知》的规定聘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
荐机构名单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公司财务顾问,将由其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承诺确
信在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后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的持续上市地位以及保留的核心资
产与业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持续督导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二、《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大型企业集团,2020 年公司实现全口径
销售金额 2,180.11 亿元,同比增速 3.31%;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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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分别为 821.71 亿元、52.2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4.60%、29.85%。阳光智博营业
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的比重均较小。
       由于阳光智博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足够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境外上市
有利于提高阳光智博的发展增速和核心竞争力,其财务业绩的提升有助于优化公司
整体的财务表现。而且,公司各项业务目前都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阳光智博本次
境外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公司能够
保持较好的持续经营与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
好的发展前景。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企业阳光智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为保证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
事局及同意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为本次境外上市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局的授权具体办理与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有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其在阳光智博与本次境外上市有关的股东权利;
       2、根据实际情况对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相关事宜进行拟定、调整、变更、终
止;
       3、全权处理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涉及的需要公司向相关的境内外监管机构提
交的有关申请及其他相关事宜;
       4、与阳光智博本次境外上市相关的涉及公司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编
制、修改、签署、递交、接受、执行本次境外上市过程中需要公司签署或出具的协
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与本次境外上市相关的信息披露,根据届
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要求应办理的与本次境外上市相关的所有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十八个月,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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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并激发股东各业态资源整合及阳光智博员工的工作
热情,促进各方与阳光智博共同成长与发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阳光城慧智优佳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拟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20]第 1835 号)
的评估价值为依据,阳光智博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接受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智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慧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慧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增资(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阳光城慧智优佳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0-281)。通过以上增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间接持有阳光智博 5.5%
的股权。上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资间接持有的股权,价格公允,形式
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阳光智博本次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交易,根据《通知》的规定,上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阳光智博的股
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就本议案向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投
票权,并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通过。


    五、《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从业人员 700
余人;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2 家,收费总额 3,411.60 万元。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林凤,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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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内的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小勇,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本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琤,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其他内容详见 2021-05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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