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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太仓鸿渐祥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7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太仓鸿渐祥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56.1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8.5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2.1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6.84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太仓
鸿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鸿渐祥房地产”)拟接受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提供的 5 亿元融资,期限
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太仓鸿
渐祥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太仓鸿渐祥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太仓鸿渐
祥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
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1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已使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用额度            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298.30          156.10           142.20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赵九州;
    (五)注册地点: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横四路49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上海迪纳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
(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穿透持有其40%股权,平潭翰熹投资有限公司穿透持有其
30%股权,上海沅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穿透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其100%股权;
    太仓鸿渐祥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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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410.22
负债总额                                                                               52,411.01
长期借款                                                                                           -
流动负债                                                                               52,411.01
净资产                                                                                      -0.79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79

    太仓鸿渐祥房地产系2020年11月设立公司,无2019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土地
                                         土地位置                        容积率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用途
                                      江苏省苏州市太
                         苏(2021)
                                      仓市城厢镇规划
 太仓鸿渐祥              太仓市不                                        不高于
                                                                                不低 城镇
 房地产开发    6.4138                 支一路以南、G204       32,737.9    2.30大
                         动产权第                                               于37% 住宅
   有限公司                                                                于1
                                      以东,弇山路以北
                         8500400号
                                      的土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太仓鸿渐祥房地产拟接受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提
供的 5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以其名下
土地提供抵押,太仓鸿渐祥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太仓鸿渐祥房地产该
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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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
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太仓鸿渐祥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太仓鸿渐祥
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太仓鸿渐祥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太仓鸿渐祥房
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太仓鸿渐祥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太仓鸿
渐祥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太仓鸿渐祥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太仓鸿渐
祥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太仓鸿渐祥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56.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2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2.4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4%。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6.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54.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4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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