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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8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
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
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详见公司2020-360号
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 及关联方 本次已 增持公司股份
17,372,100股,占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42%,增持金额为101,344,650.42元。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通知,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
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
司总股本计算)(详见公司2020-360号公告)。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018号公告)。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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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数量、比例及增持方式
     2021年1月29日,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3,600,000万股,增
持均价6.10元/股,增持金额21,961,414.27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2月3日,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2,772,100股,增持均价6.08元/股,增
持金额16,866,929.00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4月30日,阳光集团及东方信隆增持公司股份11,000,000股,增持均价为
5.68元/股,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768,627,764            18.58%           777,399,864          18.78%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0,370,947            15.00%           625,370,947          15.1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785,923             9.95%           411,785,923           9.95%
林腾蛟                                                  0          0.00%              3,600,000          0.09%
           合计:                       1,800,784,634             43.53%         1,818,156,734          43.91%

    注 : 增 持 前 按 照 2020 年 12 月30 日 总 股 本 4,136,521,400 股计 算 持 股 比 例 , 增 持 后 按 照 公 告 日 总 股 本

4,140,382,950股计算持股比例,增加部分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致。


     四、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将按照公司2020-360号公告的内容继续
增持公司股份,即自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
的1%、且不超过2%.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亦继续遵守证监会、深
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不少于六
个月。增持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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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备文件
阳光集团增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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