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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9.44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9.3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1.22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69.98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沈阳
光新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接受山东省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提供的1.8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
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阳光新恒荣房
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按持股
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4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1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已使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用额度                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9.44               124.01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亿元,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
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3.1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沈阳光新恒荣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106.37%             5      0      1.85          1.85           3.15
       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8月0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颜龙;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21甲1( 2-14-3);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七)股东情况:沈阳腾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

                                          2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
权)持有其 100%股权;
    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吴洁(实际控制人)                       谢倩倩
                                                        井水淼
                                                  51%
                                                         49%                    李子豪           高旭
           100%
                                           福建永胜凯商贸发展
                                                 有限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50%                     50%
                                                               50%      50%
        公司
                                    1%            99%
                                                          浙江欣恒阳管理            上海皝旭企业
           100%
                                                          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      宁波光恒阳管理咨询合               60%                                 40%
      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欣中旭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100%
                              90%                                             10%
阳光城(辽宁)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50%
                                                   50%




                     沈阳腾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100%




                  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601.50                                    29,629.37
负债总额                                          30,604.27                                    31,515.33
长期借款
流动负债                                                604.27                                 31,515.33
净资产                                                   -2.77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77                                 -1,883.19


                                                  3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TX2019-013(土地                                      城镇住宅
沈阳光新恒                             沈阳市铁
                     证号(辽(2021)沈                                    用地及其
荣房地产开   2.59544                   西区赞工 17,393.41    1.8    30%
                     阳市不动产权第                                       他商服用
发有限公司                             街 22 号
                     0161474号))                                          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接受山东信托提供的1.85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
提供抵押,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
责任担保,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项目进展
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阳光新
恒荣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
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
    综上,本次公司对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
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
阳光新恒荣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另
一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
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沈阳
光新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9.4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7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为其 他资 产负 债率 超过 70%的 控股 子公 司提供 担保 实际 发生 担保 金额为
719.3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4.36%。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1.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9.95%。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69.9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16.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5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