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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9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9.44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9.3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1.22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69.98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菏泽
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光华房地产”)接受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菏泽黄河路国花支行(以下简称“莱商银行国花支行”)提供的2.5亿元融资,期
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菏泽光华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
押,济南鑫兆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鑫兆联房地产”)持有的菏泽
光华房地产9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菏
泽光华房地产提供1.2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另
一股东山东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湾房地产”)提供50%连带责任
担保,菏泽光华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

                                     1
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4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已使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用额度                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9.44               124.01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5亿元,使用1.25亿元,本次担保实
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1.2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菏泽光华房地产
                       41.81%            2.5          0      1.25          1.25           1.25
 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菏泽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班昌;
    (五)注册地点: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街道前崔楼社区沿街门市 101-102
                                            2
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七)股东情况:济南鑫兆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龙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济南港湾鑫联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
持有 90%的股权,济南润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
     菏泽光华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4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注 1:山东思远经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李湘平 42.8571%;樊登朝 7.1429%;姜勇 7.1429%;
薛兰 7.1429%;袁培林 7.1429%;张领峰 4.7619%;宋杰 4.7619%;安魁君 4.7619%;缪振起 4.7619%;
牛德宽 4.7619%;李国斌 4.7619%。
    注2: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
东省财政厅97.3913%;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2.6087%)61.3705%;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6.9183%;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
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100%)23.909%;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00%)6.1584%;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1.6437%。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661.48                         121,743.48

                                             3
负债总额                                    45,630.41                            50,898.46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45,630.41                            50,896.95
净资产                                      71,031.07                            70,845.0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7.13                               7.47
净利润                                          -628.62                           -186.05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鲁(2019)
  菏泽光华房                                            不高于        住宅用地、
                          菏泽市不 菏泽市湘                    不低于
  地产开发有    4.3948                      127,386.87 2.5,不        其他商服
                          动产权第 江路南侧                      30%
    限公司                                              低于1         用地
                          0003700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持有4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菏泽光华房地产接受莱商银行国花支行
提供的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菏泽光华房地产以其名下
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济南鑫兆联房地产持有的菏泽光华房地产90%股权提供质
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1.25亿元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另一股东山东港湾房地产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菏泽光华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4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菏泽光华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菏泽光华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济南鑫兆
联房地产持有的菏泽光华房地产 9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0%连带责
任担保,即公司为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 1.2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
保责任使用资金,另一股东山东港湾房地产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菏泽光华房地产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菏泽光华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4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菏泽光华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济
南鑫兆联房地产持有的菏泽光华房地产 9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0%
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 1.2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承
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另一股东山东港湾房地产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菏泽光华
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菏泽光华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9.4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7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9.3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4.36%。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1.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9.95%。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69.9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5
产 316.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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