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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9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9.44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9.3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1.22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69.9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简阳
合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合煦房地产”)拟接受上海爱建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建信托”)提供的 3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简阳合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
团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四川公司”)对简阳合煦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阳光城四川公司为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 0.99 亿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为阳光
城四川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
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简阳合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年1月1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刘玮;
    (五)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简城长荣街346号1层;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城斯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四川融创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其34%股权;
    简阳合煦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255.26
负债总额                                                                   36,262.77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36,262.77
净资产                                                                         -7.51
                                                  2021 年 1-3 月
                                      2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7.51

    简阳合煦房地产系2021年1月设立公司,无2020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出让面积
                     成交(亿元)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平方米)
                                简阳市市桥街
简阳合煦房地产开发
                        5.71    道利民村 2、      62,449.9     2.5      35%     住宅、商业
    有限公司
                                  3、5、6 组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简阳合煦房地产拟接受上海爱建信托提供的 3 亿
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简阳合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
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四川公司对简阳合煦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33%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即阳光城四川公司为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 0.9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简阳
合煦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为阳光城四川公司提供
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简阳合煦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简阳合煦房地产项目进展
顺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简阳合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
资子公司阳光城四川公司对简阳合煦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
阳光城四川公司为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0.9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
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为阳光城四川公司提供反担保,故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简阳合煦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
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简阳合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四川公司对简阳合煦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33%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即阳光城四川公司为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 0.9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简阳合
煦房地产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简阳合煦房地产为阳光城四川公司提供反
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简阳合煦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89.4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9.3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4.36%。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1.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95%。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69.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16.0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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