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邛崃熙鸣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1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邛崃熙鸣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1.0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3.2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2.34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56.6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邛崃
熙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邛崃熙鸣光房地产”)拟接受乐山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乐山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 1.4 亿
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
抵押、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
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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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邛崃熙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9,804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刘玮;
(五)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羊安镇永康大道150、150附1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七)股东情况:四川振煦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四川有
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四川景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持有其51%股权,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股权;
邛崃熙鸣光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不参与公司经营,仅收取固定收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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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12,647.20 57,648.69
负债总额 12,647.20 42,280.95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12,647.20 42,280.95
净资产 0 15,367.74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75.26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川(2021)邛崃市
邛崃熙鸣 泉水河湿
不动产权第
光房地产 地公园北
2.10 0007776、川 48,699.52 1.5 35% 住兼商
开发有限 侧、站西
(2021)邛崃市不
公司 大道西侧
动产权第0007777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邛崃熙鸣光房地产拟接受乐山商业银行成都分
行提供的 1.4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以
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
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邛崃熙鸣光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100%股权提
供质押,公司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照承担
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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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
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
押、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
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邛崃
熙鸣光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81.0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99%。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3.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37%。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31%。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56.6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11.67%。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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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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