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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1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1.06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3.2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2.34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56.6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
州金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接受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
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
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
1.78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厦门臻晟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晟
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

                                     1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担保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余额          可使用余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1.06             132.39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5亿元,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
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71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漳州金昇顺房地
                       25.27%            2.5       0        1.785       1.785       0.715
 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金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金珠;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天美路1号阳光城凡尔赛宫二期
                                            2
B-1幢D206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等;
    (七)股东情况:厦门臻晟耀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鑫博泰来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臻晟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0%股权)持有其 51%
股权,漳州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
    漳州金昇顺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762.08                               47,223.90
负债总额                                    1,712.78                            11,935.73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1,712.78                            11,935.73
净资产                                  22,049.30                               35,288.17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7                                -11.13


                                        3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土地位 出让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置   (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
                          闽(2021)漳 漳州台                           地(商场、
漳州金昇顺房
                          州台商投资 商投资              不高于2 不低于 商店),城
地产开发有限     4.41                           45,219
                          区不动产权 区角美              不低于1 30% 镇住宅用地
    公司
                          第0000601号    镇                             (普通商品
                                                                        房)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接受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提
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
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
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1.78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
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
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漳州金昇顺房地产项目进展顺
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


                                          4
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 1.78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
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
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
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
提供 1.78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1.0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3.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2.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2.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31%。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56.6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11.67%。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5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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