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1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1.06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3.2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2.34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56.6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
州金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接受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
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
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
1.78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厦门臻晟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晟
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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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担保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余额 可使用余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1.06 132.39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5亿元,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
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71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漳州金昇顺房地
25.27% 2.5 0 1.785 1.785 0.715
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金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金珠;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天美路1号阳光城凡尔赛宫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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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幢D206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等;
(七)股东情况:厦门臻晟耀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鑫博泰来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臻晟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0%股权)持有其 51%
股权,漳州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
漳州金昇顺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762.08 47,223.90
负债总额 1,712.78 11,935.73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1,712.78 11,935.73
净资产 22,049.30 35,288.17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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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土地位 出让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置 (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
闽(2021)漳 漳州台 地(商场、
漳州金昇顺房
州台商投资 商投资 不高于2 不低于 商店),城
地产开发有限 4.41 45,219
区不动产权 区角美 不低于1 30% 镇住宅用地
公司
第0000601号 镇 (普通商品
房)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接受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提
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
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
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1.78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
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
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漳州金昇顺房地产项目进展顺
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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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 1.78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
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25.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
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并追加
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昇顺房地产
提供 1.78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臻晟铭企业管理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另一股东金地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函,漳州金昇顺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参股子公司漳州金昇顺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1.0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3.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2.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2.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31%。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56.6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11.67%。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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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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