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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2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1.06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3.2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2.34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56.6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佛山
市锦汇隆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隆光房地产”)接受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佛山分行”)提供的6亿元融资,期限
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锦汇隆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
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3.06亿元连带责任
担保,另一股东广州旭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旭景”)按持股比例为
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华南实业”)按
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锦汇隆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担保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余额           可使用余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1.06              132.39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0亿元,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后,
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26.94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佛山市锦汇隆光
 房地产开发有限        40.42%            3.06       0       3.06         3.06       26.94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山市锦汇隆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87,7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王赫威;
    (五)注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民族路43、45、47号之

                                            2
三 ;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臻德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40%
股权,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广州旭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1%股权;
    锦汇隆光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9,730.66                       659,485.88
负债总额                              306,715.09                       266,578.88
长期借款                                       0                                    0

                                       3
流动负债                                   306,715.09                            266,578.88
净资产                                     393,015.57                            392,907.00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7.32                           -108.57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佛山市锦汇隆              粤(2020)佛 顺德区陈村
光房地产开发    37.54     顺不动产权 镇华阳路东 99,823.83          3.0     35.04% 商住用地
  有限公司                第0190856号 侧 C2-1 地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锦汇隆光房地产接受光大银行佛山分行提供的6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锦汇隆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
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
3.0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广州旭景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
东保利华南实业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锦汇隆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锦汇隆光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锦汇隆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

                                                4
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 3.0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
一股东广州旭景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保利华南实业按股权比例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锦汇隆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锦汇隆光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锦汇隆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
笔融资提供 51%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 3.06 亿元连带责任担
保,另一股东广州旭景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保利华南实业按股
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锦汇隆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
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锦汇隆光房地产提供
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1.0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3.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2.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2.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31%。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56.6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11.67%。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5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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