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定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债券代码:112436 债券简称:16 阳城 01
债券代码:112452 债券简称:16 阳城 02
债券代码:112770 债券简称:18 阳城 01
债券代码:114405 债券简称:18 阳光 0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阳城 01、16 阳城 02、18 阳城 01、18 阳光 04 债券
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 16 阳城 01、16
阳城 02、18 阳城 01、18 阳光 04 进行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20.80
万元。
2、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和 2021 年 7 月 27 日(仅限交易日)。
3、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本公司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
有人的购回申报,持有人以债券回售申报方式提交购回申请。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不高于购
回资金总额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购回
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
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
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4、本次公司购回的债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5、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
6、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意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
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债券购回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
关债券,公司将依据 16 阳城 01、16 阳城 02、18 阳城 01、18 阳光 04 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兑付本金和利息。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
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 16 阳城 01、16 阳城 02、18 阳城 01、
18 阳光 04 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投资者,
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20.80 万元。具体本
次债券购回的份额以本次债券购回申报期届满之时实际成交的债券份额为准。
一、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债券购回的目的及购回债券的名称
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公司实
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进行债券购回。具体购回债券如下: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 16 阳城 01,债券代码 112436。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债券简称 16 阳城 02,债券代码 112452。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 18 阳城 01,债券代码 112770。
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
简称 18 阳光 04,债券代码 114405。
(二)拟购回资金总额
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20.80 万元。依据相关规则,本次债券
购回资金总金额按照比例予以分配,具体购回资金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债券余额 占比 购回资金总额
112436.SZ 16 阳城 01 126,000.00 29.18% 6,686.59
112452.SZ 16 阳城 02 128,737.81 29.82% 6,783.00
112770.SZ 18 阳城 01 110,000.00 25.48% 5,778.28
114405.SZ 18 阳光 04 67,000.00 15.52% 3,472.93
合计 431,737.81 100.00% 22,720.80
1、若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不满人民币 22,720.80 万元,公司计划继续
使用剩余未使用金额(22,720.80 万元-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对存续公司
债券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购回,具体购回事项以后续公告为准。
2、若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已满人民币 22,720.80 万元,公司将根据市
场情况,酌情考虑是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对存续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购回,
具体购回事项以后续公告为准。
(三)用于购回的资金来源
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债券购回价格、价格确定机制及其合理性
1、16 阳城 01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 106.1363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
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 6.95%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 99.9390 元/张,与
自 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产生的利息 6.1973 元/张之和。
2、16 阳城 02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 105.3770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
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 6.95%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 99.8537 元/张,与
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产生的利息 5.5233 元/张之和。
3、18 阳城 01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 105.0597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
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 6.95%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 99.8241 元/张,与
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产生的利息 5.2356 元/张之和。
4、18 阳光 04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 103.6697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
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 7.50%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 99.4429 元/张,与
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产生的利息 4.2268 元/张之和。
(五)公司债券持有人申报方式、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及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
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有人的购回
申报,持有人以债券回售申报方式提交购回申请。
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确定的
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债券购回
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
2、申报期限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和 2021 年 7 月 27 日(仅限交易日)。
3、申报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购回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申报当日收市
后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4、购回资金到账日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
5、支付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申报购回的债券持有人进行登记,并依照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购回部分支付购回资金,该购回资金通过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在购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在该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
账户中。
6、超额申报等比例分配方案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不高于购
回资金总额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购回
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
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
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六)债券购回后债券处置安排
本次公司购回的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七)购回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公司
不得在下列期间购回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发行人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的影响发行人偿
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的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造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
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形。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购回公司债券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分析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602.6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312.12 亿元,流动资产为 3,073.31 亿元,若购回资金总额人民币
22,720.8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购回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06%,约占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73%,约占流动资产的 0.07%。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购回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九)购回公司债券后处置,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购回的公司债券,将依法予以及时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等有关规定,就注销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公告义务。并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券购回存在债券持有人登记出售债券份额未达到公司购回上限
的风险。
(二)本次债券购回存在债券持有人登记出售债券份额超出公司购回上
限,仅能按等比例进行购回的风险。
(三)本次债券购回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
确定的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投
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