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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3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1.06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3.22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2.34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56.6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
融锦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锦欣盛房地产”)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提供的3.7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融锦欣盛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融锦欣盛
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融锦欣
盛房地产提供1.867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融侨集团”)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担保,融锦欣盛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

                                     1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已使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用额度             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1.06            132.39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4.15亿元,已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
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2.282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3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天津融锦欣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105.41%            4.15      0    1.8675       1.8675      2.2825
       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融锦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谢琨;
    (五)注册地点: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天安路1号天安数码城

                                            2
3号楼602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宏
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持
有其 100%股权;
    融锦欣盛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0,144.07                           298,259.91
负债总额                                315,966.89                           314,407.76
长期借款                                            -                                    -
流动负债                                315,966.89                           314,407.76
净资产                                  -15,822.82                           -16,147.85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0.03
净利润                                  -14,693.98                               -325.03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众环闽审字(2021)00553号审计
                                          3
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土地用
                                          土地位置                容积率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途
 天津融锦欣盛              津(2018)西   西青区张
                                                                             不 小 二类居
 房地产开发有    20.77     青区不动产权   家窝镇枫   76,374.3     1.01-1.6
                                                                             于40% 住用地
     限公司                第1003181号    雅道以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融锦欣盛房地产接受浙金信托提供的3.735亿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融锦欣盛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部分在
建工程提供抵押,融锦欣盛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
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1.867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融侨
集团对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担保,融锦欣盛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融锦欣盛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融锦欣盛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融锦
欣盛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
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 1.867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融侨集团对该笔融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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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连带责任担保,融锦欣盛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融锦欣盛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融锦欣盛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融锦欣盛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
司为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 1.8675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融侨集团对该笔融资
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融锦欣盛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
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1.0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99%。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3.2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32.3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2.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31%。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56.6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11.67%。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5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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