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西安阳光煜祯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5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西安阳光煜祯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6.3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95.3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0.14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1.7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51%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西安
阳光煜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阳光煜祯”)拟接受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湖支行(以下简称“秦农银行莲湖支行”)提供的 8 亿元融资,
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西安阳光煜祯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
押,公司对西安阳光煜祯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东浙江瀚阳
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阳金煦”)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
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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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西安阳光煜祯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孟伟;
(五)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博士路阳光天地写字楼48号楼24层2410;
(六)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
营;
(七)股东情况:西安光瑞昊阳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
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浙江瀚阳金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持有其100%股权;
西安阳光煜祯系本公司持有51%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393.03 175,291.95
负债总额 169,469.96 175,513.99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169,469.96 175,513.99
净资产 -76.93 -222.04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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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76.93 -145.11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土地
土地位置 容积率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用途
西安高新区经二十二
西安阳光
路以东、规划十六路以
煜祯实业 8.7092 GX3-18-21 43,238.8 2.7975 35.07% 住宅
南、纬三十二路以北、
有限公司
规划六路以西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51%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西安阳光煜祯拟接受秦农银行莲湖支行提供的 8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西安阳光煜祯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
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西安阳光煜祯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
东瀚阳金煦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西安阳光煜祯项目进展顺利,不存在重
大偿债风险,同时西安阳光煜祯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西安阳
光煜祯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东瀚阳金煦按持股比例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
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持有 51%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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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西安阳光煜祯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
抵押,公司对西安阳光煜祯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东瀚阳金
煦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西安阳光煜祯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
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西安阳光煜
祯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
子 公 司 为 其 他 资产 负 债 率超 过 70% 的 控股 子 公 司 提供 担 保 实际 发 生 担 保金 额 为
695.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26.54%。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1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59%。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
际 发 生担 保金 额为 941.77亿 元,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合 并报 表归 属母 公司 净资 产
306.8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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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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