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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0-2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9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6.30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95.33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60.14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941.77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州
金光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接受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漳州角美支行”)提供的3.5亿
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2%连带责任担保,
即公司为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1.1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分别按比例提
供担保,上海皝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皝旭”)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
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1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13.4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
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1-059。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审批额    本次使用前已使    本次使用前剩余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              用额度              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13.45            186.30              127.15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亿元,已使用0元,本次担保
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38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21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1年6月 2021年担保计 实际使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担
    公司名称       30日资产负 划额度(含已 用担保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债率     调整额度)    金额              额度
 漳州金光嘉旭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13.99%             1.5       0       1.12         1.12          0.38
       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季斌;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嵩路97-5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2
    (七)股东情况:漳州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厦门宝嘉鼎盛
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 33%股权、厦门臻晟辉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鑫博
泰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上海皝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
权)持有其 32%股权;
    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16%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22.78                               59,703.71
负债总额                                          1,311.90                             8,355.39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1,311.90                             8,355.39
净资产                                        24,610.88                               51,348.3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104.44

   以上 2020 年财务数据经锦乘风(厦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厦锦乘风审

(2021)第382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3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
                        闽(2021)漳
漳州金光嘉                           漳州台商             不高于         地(商场、商
                        州台商投资                                不低于
旭房地产开     4.81                  投资区角    43,574     2.2          店),城镇住
                        区不动产权                                  30%
发有限公司                             美镇               不低于1        宅用地(普通
                        第0000748号
                                                                         商品房)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接受工商银行漳州角美支
行提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2%
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1.1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
东分别按比例提供担保,上海皝旭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漳州金光嘉旭房
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项目进展
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32%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州金
光嘉旭房地产提供 1.12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分别按比例提供担保,上海皝
旭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1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
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32%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
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 1.12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分别按比例提供担保,
上海皝旭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漳州
金光嘉旭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86.3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0.70%。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95.3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26.5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0.1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9.59%。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41.77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306.8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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