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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1-21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执行董
  事长朱荣斌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兼执行董事长朱荣斌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4.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99%,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朱荣斌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2 日          3.3             454.61      0.109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朱荣斌
                   2,021.86               0.4887%                   1,567.25         0.3788%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朱荣斌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日,朱荣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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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朱荣斌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朱荣斌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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