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1-07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1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辞职

的公告》

    阳光城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会

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执行董事

长兼总裁朱荣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荣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
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职务,同时不再

担任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荣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175.44 万股。

辞职后,朱荣斌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朱荣斌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局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朱荣斌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

的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对朱荣斌先生在任

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阳光城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朱荣斌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执行董事长朱荣斌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391.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朱荣斌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5 日       3.07          391.81         0.0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朱荣斌
                1,567.25                0.38%               1,175.44           0.28%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朱荣斌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日,朱

荣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朱荣斌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