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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阳光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8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
       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
       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12 月 10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41,40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          单价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1 年 12 月 7 日      被动减持       16,629,300       3.1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12 月 7 日      被动减持       9,884,200        3.1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12 月 9 日      被动减持       6,934,400        3.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被动减持       5,072,200        3.1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被动减持       2,883,700        3.14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94,807,364      16.78%        675,294,364      16.31%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30,940,947      15.24%        630,940,947      15.24%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411,785,923       9.95%        389,895,123      9.42%

  合计              /          1,737,534,234    41.97%       1,696,130,434     40.97%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
         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
         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