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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2-21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2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

的提示性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主

要内容如下: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

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

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

公司股份 20,91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本次被动减持的相

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股)     单价(元)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14 日   被动减持      4,737,200        2.76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14 日   被动减持      3,824,200        2.74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15 日   被动减持      3,875,100        2.69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15 日   被动减持      2,949,800        2.67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16 日   被动减持      3,216,800        2.67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16 日   被动减持      2,315,500        2.67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75,294,364          16.31%       663,465,264         16.02%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30,940,947          15.24%       630,940,947         15.24%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89,895,123          9.42%        380,805,623         9.20%
  合计           /           1,696,130,434            40.97%       1,675,211,834       40.46%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

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

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

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

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

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主要内容

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第九届董事

局第六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并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债券融资工作,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

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2100664544,
XS2203986927),该债券已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详见公告

2019-104,2019-107,2019-118,2020-056,2020-061,2020-090)

    “SUNSHI 9.25 04/15/23”(债券代码:XS2100664544)发行日

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存续金额 3 亿美元,发行利率 9.25%,到期日

2023 年 4 月 15 日。

    “SUNSHI 7.5 04/15/24”(债券代码:XS2203986927)发行日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存续金额 3.57 亿美元,发行利率 7.5%,行权日

2022 年 10 月 15 日,到期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

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在 30 日豁免期内(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支付需支付的境外债券 XS2100664544 利息 13,875,000

美元以及境外债券 XS2203986927 利息 13,387,500 美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债券等产品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

运营的影响。同时,公司正就上述事项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通过适当

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公司亦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资金以

偿还欠款。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