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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2-02-2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2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
       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
       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2 月 22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5,77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股)     单价(元)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17 日        被动减持      265,000         2.65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17 日        被动减持     1,842,800        2.64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18 日        被动减持     1,482,600        2.65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1 日        被动减持     1,203,400        2.65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2 日        被动减持      983,700         2.69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63,465,264      16.02%       663,200,264      16.02%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30,940,947      15.24%       630,940,947      15.24%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80,805,623      9.20%        375,293,123      9.06%

  合计              /          1,675,211,834     40.46%      1,669,434,334     40.32%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
         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
         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