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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2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
       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
       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3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35,11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股)    单价(元)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3 日   被动减持       808,800         2.63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4 日   被动减持       668,200         2.6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5 日   被动减持       554,200         2.53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461,200         2.48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1,863,700         2.46

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30,047,900         2.39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1 日    被动减持       384,800         2.42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3 月 1 日    被动减持           300         2.40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2 日    被动减持       321,800         2.45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63,200,264        16.02%          661,336,264       15.97%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30,940,947        15.24%          600,893,047       14.51%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75,293,123        9.06%           372,094,123       8.99%

  合计              /           1,669,434,334      40.32%         1,634,323,434      39.47%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
         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
         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