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3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 的提示性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主 要内容如下: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 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 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 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3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35,11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股) 单价(元)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3 日 被动减持 808,800 2.63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4 日 被动减持 668,200 2.6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5 日 被动减持 554,200 2.53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461,200 2.48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1,863,700 2.46 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30,047,900 2.39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1 日 被动减持 384,800 2.42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022 年 3 月 1 日 被动减持 300 2.40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2 日 被动减持 321,800 2.45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63,200,264 16.02% 661,336,264 15.97%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30,940,947 15.24% 600,893,047 14.51%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75,293,123 9.06% 372,094,123 8.99% 合计 / 1,669,434,334 40.32% 1,634,323,434 39.47%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 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 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 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 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 1%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主 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 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 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 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 线,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03,21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1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 99 号 住所 2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6 楼轮运大厦三层 310 室 住所 3 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 99 号 13 楼 3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 日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阳光集团 股份种类 减持日期 被动减持股数(股) 被动减持比例(%) A股 2021 年 12 月 7 日 16,629,300 0.40 A股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883,700 0.07 A股 2022 年 2 月 14 日 4,737,200 0.11 A股 2022 年 2 月 15 日 3,875,100 0.09 A股 2022 年 2 月 16 日 3,216,800 0.08 A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265,000 0.01 A股 2022 年 2 月 28 日 1,863,700 0.05 A股 2022 年 3 月 1 日 300 0.00 康田实业 A股 2021年12月7日 9,884,200 0.24 A股 2021年12月9日 6,934,400 0.17 A股 2021年12月10日 5,072,200 0.12 A股 2022年2月14日 3,824,200 0.09 A股 2022年2月15日 2,949,800 0.07 A股 2022年2月16日 2,315,500 0.06 A股 2022年2月17日 1,842,800 0.04 A股 2022年2月18日 1,482,600 0.04 A股 2022年2月21日 1,203,400 0.03 A股 2022年2月22日 983,700 0.02 A股 2022年2月23日 808,800 0.02 A股 2022年2月24日 668,200 0.02 A股 2022年2月25日 554,200 0.01 A股 2022年2月28日 461,200 0.01 A股 2022年3月1日 384,800 0.01 A股 2022年3月2日 321,800 0.01 东方信隆 A股 2022年2月28日 30,047,900 0.73 合计 103,210,800 2.4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37,534,234 41.97% 1,634,323,434 39.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7,534,234 41.97% 1,634,323,434 39.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减持比 例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 持行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 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 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 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会议的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项简称:21 阳光城 MTN001 会议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00 召开地点:非现场会议 二、会议参会情况与会议有效性 1、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召开。 2、会议参会情况 21 阳光城 MTN001 持有人共计 3 家,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3 家。出席持有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会持有人持券金额 5.8 亿元,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 比例为 100%。 3、会议有效性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 程》,并经出席会议的见证律师确认,出席 21 阳光城 MTN001 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数额已达到 21 阳光城 MTN001 持有人总 表决权的 50%以上,且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有效。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审 议和表决。经见证律师见证,本次持有人会议对《议案》的审议及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 相关要求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5.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00%;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 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获得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9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二):无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84.14%;反对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15.86%;弃权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 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 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 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三):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四):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高 10BP 的票面利率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五):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持有人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享有回售选择权。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六):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 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不 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七):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 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发 行人不得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八):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 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发 行人不得减资(按照《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15.86%;反对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弃权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 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 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 阳光城 MTN001”3/4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九):关于变更“21 阳光城 MTN001”投资人保护条款的 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 3 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4.88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额的 84.14%;反对 1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光城 MTN001”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15.86%;弃权 0 张,合计持有的“21 阳 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 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 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持 有“21 阳光城 MTN001”9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四、相关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全程由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彭冲、田玥律 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通过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豁 免,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会议规程》及 《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规定,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