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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3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康
       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3 月 3 日—3 月 10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7,00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关系                       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股)     单价(元)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3 日        被动减持          269,600            2.5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4 日        被动减持          226,300            2.46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7 日        被动减持        1,736,000            2.45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8 日        被动减持        1,427,400            2.38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9 日        被动减持        2,218,100            2.31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3 月 10 日        被动减持        1,125,500            2.24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661,336,264     15.97%         661,336,264    15.97%

东方信隆     合计持有股份      600,893,047     14.51%         600,893,047    14.51%

康田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72,094,123      8.99%         365,091,223     8.82%

 合计              /          1,634,323,434    39.47%        1,627,320,534   39.30%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
        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
        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