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阳城01”及“20阳城02”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债券代码:149103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
债券代码:149104 债券简称:20 阳城 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的“20 阳城 01”
及“20 阳城 02”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4 月 24 日为周末,顺延至其后第 1 个交易日)支
付 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凡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的投资者享有 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
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本年度利息。
“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20 阳城 01”、品种二简称为“20 阳城 02”。
4、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 149103、品种二债券代码为 149104。
5、发行总额:“20 阳城 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2 亿元,“20 阳城 02”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 8 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20 阳城 01”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20 阳城 02”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20 阳城 01”票面年利率为 6.95%,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23 日发布的关于“20 阳城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
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
率仍为 6.95%。
“20 阳城 02”票面年利率为 7.3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24 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年的 4 月 24 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2、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
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24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最新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2]0048 号),东方金诚信用评级
委员会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评级展望为负面,将“20 阳城 01”债
项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大公关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 的公告》,
大公决定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0 阳城 01”信用等级调
整为 BB。
15、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发布
于巨潮资讯网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停牌暨调整交易方式的公
告》,自 2022 年 2 月 9 日起,本期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20 阳城 01”票面利率为 6.95%,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69.5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55.6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69.50 元。
“20 阳城 02”票面利率为 7.30%,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73.0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58.4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73.00 元。
三、付息安排
公司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支付“20 阳城 01”、“20 阳城 02”的利息。因受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本年度利息。
四、影响分析和后续处置安排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
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
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
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光城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21-80328700
传真:021-80328600
(二)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阳光城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