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阳城01”回售结果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债券代码:149103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阳城 01”的回售结果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支付“20 阳城 01”
的回售本金。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
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城 01”的回售本金。
“20 阳城 01”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一、回售相关情况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3 月 22 日、3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20 阳城 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
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20 阳城 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和《关于“20 阳城 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20 阳城 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
10,436,730 张,回售金额为 1,043,673,000.00 元(不含利息)。
发行人决定对本期回售债券不再进行转售。
二、偿付情况
公司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支付“20 阳城 01”的回售本金。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
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城
01”的回售本金。
三、影响分析和后续处置安排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
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
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
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