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三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6-24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达到 1%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主
要相关事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
函》,获悉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
股份 43,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1 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 99 号 13 楼 3 层
住所 2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6 楼轮运大厦三层 310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6 月 10 日—6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被动减持日期 被动减持股数(股) 被动减持比例(%)
东方信隆
A股 2022 年 6 月 16 日 103,177 0.00%
A股 2022 年 6 月 15 日 4,209,361 0.10%
A股 2022 年 6 月 14 日 5,481,026 0.13%
A股 2022 年 6 月 13 日 7,342,436 0.18%
A股 2022 年 6 月 10 日 6,364,000 0.15%
康田实业
A股 2022 年 6 月 13 日 7,130,793 0.17%
A股 2022 年 6 月 10 日 12,769,207 0.31%
合 计 43,400,000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90,710,621 38.42% 1,547,310,621 37.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0,710,621 38.42% 1,547,310,621 3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
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的被动减持行为,控股股东阳光
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一直与债
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
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
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主要相关事项如下:
“一、到期未支付且正协调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
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 376.88 亿元,其
中: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 1.65 亿
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 133.91 亿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新加坡交易所和香港
联交所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到期未支付且正协调展期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外其他融资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
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公司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
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
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