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三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7-11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7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
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
公告》,主要相关事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
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
业”)的通知,鉴于以上股东出现阶段性流动性问题,目前正在与金
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如能妥善解决,则存在和解的可能,
如未能妥善解决,其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上述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股份数量(股)
份比例 比例
阳光集团 661,336,264 15.97% 593,646,550 89.76% 14.34%
东方信隆 577,496,224 13.95% 526,768,807 91.22% 12.72%
康田实业 308,478,133 7.45% 307,978,570 99.84% 7.44%
合计 1,547,310,621 37.37% 1,428,393,927 92.31% 34.50%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1,547,310,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37%,质押股数累计数量为 1,428,393,927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2.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50%。以
上股东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如能妥善解决,则存
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其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
风险。
根据与金融机构及合作伙伴的谈判情况,截至目前,其中
153,86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2%)拟存在被司法强制划转或拍卖/变卖的可能,拍卖/变卖后所得
款项,将由质押权人(执行申请人)优先受偿。
二、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行业政
策调控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面临阶段
性的流动性问题,并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影响正常经营的
不确定事项,目前正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
积极自救,若以上事项没有妥善解决,可能存在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
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公证等方式在所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导致股票被动减持,未来存在被司法强制划转或拍卖/变卖的可能。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不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实质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
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