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三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8-30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8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
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主要相关事
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沧州泰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禾建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河北省黄骅市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 股本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河北省黄骅
泰禾建材 否 194,034,314 63.26% 4.69% 2022 年 8 月 2 日 2025 年 8 月 1 日 财产保全
市人民法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
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腾蛟先生、
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何宏先生、吴建斌先生、林晓虎先生为发行
人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卢少辉先生、徐青女士、苏
文菁女士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发行
人第十一届董事会。
根据阳光城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林腾蛟先生,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硕士、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福建商会会长。
曾任发行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
董事局主席。现任发行人第十届董事局主席,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局主席。
何媚女士,汉族,1972 年 9 月出生,硕士,福建省第十三届人
大代表。曾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兼总裁,第七届董事局执行董事长,第八届、第九届董事局董
事。现任发行人第十届董事局董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
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林贻辉先生,汉族,1965 年 12 月出生,集美财经学校对外财会
专业毕业。曾任发行人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
事局董事。现任发行人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会投资审计委员会主任。
何宏先生,汉族,1972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
师。曾在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德基集团工作。现任阳光
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阳光健康产业董事长。现任发行人第十届董
事局董事。
吴建斌先生,汉族,1962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博士,高级会
计师,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碧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现任发行人第十届
董事局董事,发行人执行副总裁,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晓虎先生,汉族,1975 年 1 月出生,大专,房地产经济师。
曾在浙江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职。现任发行人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瑞丽市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总经理。
卢少辉先生,汉族,1961 年 9 月出生,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
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博士后,
副教授。1983 年 08 月起,历任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经济系主任,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通国
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银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裁,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
徐青女士,汉族,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福建顶
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财税系教
授,福建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苏文菁女士,汉族,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师范大
学博士。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闽商文化研究院院长,福建
省海洋与渔业经济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高校特色智库“福建
省海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海洋文化理
论、区域文化与经济。曾任美国康奈尔大学亚洲系访问学者、讲座教
授,北京大学特约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教授。
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选举吴洁女士、侯冀闽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2022 年 8 月
23 日,阳光城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常心怡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发
行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发行人第十届监
事会。
根据阳光城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发行人
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吴洁女士,汉族,1968 年 5 月出生,香港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
理专业毕业。曾任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现
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行人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监事长。
侯冀闽女士,汉族,1982 年 9 月出生,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商
管理专业毕业,现任阳光城集团福建大区行政总监。
常心怡女士,汉族,1993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
现任阳光城集团福建大区人力资源副经理。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1 阳城 01”、“21 阳城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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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