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1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52.05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545.35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9.17 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6.57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
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盛恒荣”)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提供的13,612.5万元融资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
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
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2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198.2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
1
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
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沈阳光盛恒荣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101.82%,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使用前
股东大会审 本次使用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剩余可使用
批额度 担保余额
余额
公司、控股 全资子公司、 ≥70% 1198.2 539.87 658.33
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79.92 17.86 62.06
合计 1278.12 562.21 715.91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刘茂云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A座916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七)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沈阳光盛恒荣100%权益。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0957.41 433551.87
负债总额 438461.73 441460.30
长期借款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流动负债 437212.77 440295.04
净资产 -7504.32 -7908.43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0.57 10.95
净利润 20.46 -404.12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九)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被担保方沈阳光盛恒荣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
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沈阳光盛恒荣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
顺利进行。
三、本次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的
3
13,612.5万元融资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沈
阳光盛恒荣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52.0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84%。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545.35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99.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9.17 亿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0.57%。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16.57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93.9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4